郝海洋律师,男,本科学历,现为陕西常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
曾在北京市京师(西安)律师事务所执业,执业以来始终信仰“法律之上”的执业精神、一贯坚守“服务为本”的执业操守,参与办理了一定数量的诉讼及非诉案件,尤其在合同纠纷、公司法律事务、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。
其坚持推广律师以“个人法律顾问”和“企业法律顾问”的身份成为个人和企业的专属律师,让律师在经济生活中发挥“防疫”作用,鼓励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,做到事先防范,“思患而豫防之”,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。
未来将全心全意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而贴心的专属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积极践行“人民律师为人民”。